白癜风治疗目标 http://m.39.net/baidianfeng/a_4224978.html 2月18日,高检网通报,日前,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天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向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天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天喜利用担任满洲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区长,呼伦贝尔市政府秘书长,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年8月25日通报,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天喜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随后,年1月5日,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通报,张天喜被“双开”: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天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张天喜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工录用规定,在职务提拔、工作调整中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房屋和车辆,以购代建,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岗位调整、企业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与不法商人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大肆收受管理对象和下属财物,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和系统的政治生态。张天喜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天喜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天喜简历: 张天喜,男,汉族,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研究生学历,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 年9月至年8月,内蒙古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年8月至年9月,呼伦贝尔盟公安处技术科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年9月至年7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学习; 年7月至年12月,呼伦贝尔盟公安处办公室秘书; 年12月至年5月,呼伦贝尔盟公安处办公室副科级党组秘书(其间:年6月至年5月挂职任满洲里市公安局扎赉诺尔分局副局长); 年5月至年8月,呼伦贝尔盟公安处副科级秘书; 年8月至年8月,呼伦贝尔盟委组织部青干科副主任科员; 年8月至年6月,呼伦贝尔盟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 年6月至年6月,呼伦贝尔盟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年6月至年11月,呼伦贝尔盟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副处级组织员; 年11月至年3月,呼伦贝尔盟委组织部副部长; 年3月至年9月,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年9月至年6月,满洲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年6月至年11月,满洲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副市长; 年11月至年9月,满洲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年9月至年1月,海拉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年1月年12月,海拉区委副书记、区长; 年12月至年9月,呼伦贝尔市政府党组成员,海拉区委副书记、区长; 年9月至年4月,呼伦贝尔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 年4月至年7月,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年7月至今,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st/pgst/171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