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本文转自;

“交警啥也没说直接递过来一张罚单”

近日

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

在内蒙古自治区暗访时发现

部分交警为完成罚款任务

对过往货车司机随意罚款

据9月10日出版的《内蒙古日报》消息,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连夜成立工作专班分赴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和巴彦淖尔市,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经初步核查,报道所反映的问题在上述地区确实存在。

消息称,锡林郭勒盟公安局已要求涉事地区公安局对分管交通管理的副局长、交警大队长、相关派出所所长和民警辅警停止执行职务;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也要求交管支队分管副支队长、涉事交警大队长及相关民警辅警停止执行职务。

上述三地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将依据调查结果,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部分交警在道路上设置临时检查点

对途经的货车逐一拦停

并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理由实施处罚

而现场的司机大多都系着安全带

或者并没有罚单上列举的违法行为

在罚款现场

无论是司机还是督查组人员

都没有听到交警就处罚理由

给予反馈和说明

过往货车司机无奈表示,“这都习惯了。”

督查组了解到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部门

对各盟市公安局

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

“减量控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并排名和通报

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次数

做出最低数量要求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

部分基层交管部门

为完成罚款次数的任务

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未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等不扣分、只罚款的事由

对过往货车司机采取“一刀切”式罚款

对此,有网友提出质疑

合理的罚款可以震慑不法行为

但是因执法部门将罚款指标量化

从而导致罚款乱象的问题

层出不穷

这不仅侵害了被罚款对象的合法权益

也让执法沦为“执罚”

损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和执法部门公信力

交通执法必须公正、公平

不能也不应该成为敛财工具

要让每一次执法都

体现善意

明确初衷

经得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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